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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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分类编号:SG-DZ版本编号:2022-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二年六月生效日期:2022-06-16(适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第 1 页/共 62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62 页斗门区第四中学重建教学楼C栋工程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2 年 06 月 20 日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签章):第 3 页/共 62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或取消预中标资格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择优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排序法规则11.价格竞争结合诚信优先分级选取法规则12.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62 页13.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4.集体议事法规则15.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拒绝投标的情形4.串通投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第 5 页/共 62 页七、附件1.项目择优推荐实施细则2.项目定标实施细则第 6 页/共 62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斗门建设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 [ 519000 ]联系人: [ 李洪驰 ]联系电话: [ 0756-2789631]移动电话必填: [ 13825670282 ]传真: [ 0756-2789615 ]电子邮箱: [ / ]网址: [ /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栋10层 ]邮政编码: [ 519000 ]联系人: [ 陈莲 ]联系电话: [ 0756-2605925 ]移动电话必填: [ 13697763200 ]传真: [ 0756-2605900 ]电子邮箱: [ gpzjztb2016@163.com ]网址: [ / ]1.3 项目名称 斗门区第四中学重建教学楼C栋工程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市政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水运﹙含港口﹚ / 水利 / 能源 / 邮电通信 / 桥梁 / 城市轨道 / 矿产冶金 / 信息网络 / 工业制造 / 其他工程 /1.6 招标内容[该工程位于斗门区第四中学内,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1栋教学楼和1个配电房,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708.72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的建筑面积为6441.50平方米,地上层高6层,局部地下层高1层,建筑高度为22.45米;配电房的建筑面积为 267.22平方米,地上层高1层,建筑高度为8.55米,对现有科学楼和综合楼进行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外立面工程及10kV配电工程等。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其他事项: 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1.7 预算金额[22,939,271.05]元(含暂列金额1,092,000.00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 ]第 7 页/共 62 页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区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预算 ]。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勘察单位 [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1.11 设计单位 [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1.12 监理单位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勘察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本项目的可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均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由投标人自行下载]。1.15可以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用电: 220V/380V, 已通/未通 ,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道路: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场地: 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其它事项: [ 1、招标人只提供现场现状,施工用水用电(含接驳费)、排水排污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接通距离远近,结算时均不因此增减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2、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务必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不满足施工条件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3、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需报招标人同意,用地范围外的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若中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4、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1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第 8 页/共 62 页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3.1 最高投标限价[22,939,271.05]元(含暂列金额1,092,000.00元)。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它事项: [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450,000.00 ]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纸质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事项: [1、投标人任选以上一种方式缴纳保证金。2、若采用纸质保函、保单中银行保函类型提交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提交。3、采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当将纸质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4、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5、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标信通APP的提示操作提交给交易中心。6、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格式文件中相关约定,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7、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8、各投标人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uhai.gov.cn/)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知》珠公共资源[2014]14号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5.投标资格第 9 页/共 62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 [ 1.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5.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缴费单位需为投标人,近三个月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前一个月计算(2022年3月,4月,5月),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还需提供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 7.如资质等证书未在有效期内,且存在资质顺延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关于资质顺延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超出证书使用有效期、建筑工程注册专业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日开标时间为准,不包括此时间前已经调查结案的情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1.处于被珠海市、斗门区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并限制参加招投标期间的。2.列入斗门区住建行业不受欢迎名单限制期内的企业。3.投标截止时处于被招标人限制投标期间的;4.投标人在珠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平台为D级或无信用评价信息的。5.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月起前三年内在招标人其他项目,入围评标环节、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情形,导致招标人重新定标的。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第一章5.2投标人拒绝投标情形的“其它事项”以招标人相关查询结果为准 ]。6.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1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第 10 页/共 62 页6.2 择优推荐入围方式项目不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本项目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择优推荐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修整系数T值为[ ]%(5%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择优推荐入围票决规则》。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本项目不采用价格竞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竞争方式,排序方法为::较低价排序法: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法: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上、下浮率值P为[ -1%至1% ]。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排序法规则》。其它事项: [ ]。6.4价格竞争结合诚信优先分级选取方式本项目不采用价格竞争结合诚信优先分级选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竞争结合诚信优先分级选取方式,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诚信优先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3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4 ]名,第二轮[ 4 ]名,第三轮[ 3 ]名,第四轮[ /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结合诚信优先分级选取法规则》。价格竞争方式为:较低价排序法: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系数T值为[ 18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2 ]%(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法: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上、下浮率值P为[ -1%至1% ]。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排序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第 11 页/共 62 页8.1 定标方法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 修整系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 修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法): 上、下浮率值P为[ -1%至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先择优后竞价,直接票决进入竞价环节投标人数量N[ ](N≥5);竞价方式为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法,上、下浮率值P为[-1%至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先竞价后择优,价格竞争进入票决环节投标人数量N[ 5 ](3≤N≤5),竞价方式为□最低价法■合理低价法□一次平均随机抽取上、下浮率法,上、下浮率值P为[-1%至1%];票决规则为直接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N[ ]名(3≤N≤5)。磋商内容为□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对所有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90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按中标价 ]。第 12 页/共 62 页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1.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 2.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加盖公章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纸质版文件各两份及电子文档扫描件一份(光盘或U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同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标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建议技术标书不计封面、封底的页码数控制在100页(含100页)以内, 此页码数的规定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标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填写《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该项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人员招标人监督人员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4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1 ]名(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 ]。第 13 页/共 62 页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事项: [ ]。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 1、如无有效设计变更,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以及机械进出场费不予调整,其余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增减,根据16.14、16.15条规定计算 ]。15.4 暂列金额按照[1,092,000.00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为工程承包风险以外按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增造价而预留的费用,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金额填报,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自由支配。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剩余金额归招标人所有 ]。15.5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规定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1,341,897.11]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任何情况下,该项措施费均不予调增,随施工进度款申报支付 ]。15.7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10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累计在+[ 1 ]%或-[ 1 ]%之内的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投标人在提出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时,需附上经投标人核算的工程量清单及计算稿,并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人,中标后由相关单位核实其情况,如属实,则该部分工程量按实调整。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工程量清单误差的,中标后,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调整按16.14规定执行。 ]。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 1.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范本。2.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之一,并且解释顺序优先 ]。16.2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其它事项: [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第 14 页/共 62 页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它事项: [ 一、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二、本工程中标单位为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对总承包及专业分包的要求约定如下: 1、本工程中标单位为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建设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目负总承包责任。 2、本工程主要内容不得分包。专业工程如需分包,中标人应依法依规开展分包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必须按时支付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需由专业分包商完成的工程款项,否则,招标人将暂停支付下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中标人完成支付。 4、中标人有配合设备供货商及其他分包商施工及安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与设备供货商及其他分包商配合,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供作业场地、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和作业时间; (2)中标人必须为设备供货商及其他分包商在设备安装和施工时所需用水用电提供便利,满足其施工需要; (3)由于分包等原因造成的交叉作业所产生的施工配合费,由中标人负责,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与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工程施工时的配合,如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的土建修补等工作,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该项费用不调整。同时,本项目由招标人发包的其他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还应考虑自身成品保护问题。对成品出现损坏,若无法确定责任方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及使用单位另行发包的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服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安排提供相应的场所为其堆放施工材料,对设备孔洞的修补和图纸清单不包含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指定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6)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内容的,一经招标人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7) 中标人分包并不减轻合同规定的中标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中标人应对分包商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违约及疏忽完全负责。中标人就分包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对中标人与分包商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条要求且与中标项目负责人一致)。其余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珠规建建[2010]48号的规定配备齐全且到岗履职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执行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有关规定 ]。其它事项: [ 1.项目负责人招标过程中需要接受资格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的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配置相符,除特殊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确需变更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资质及资历。因中标人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影响施工报建,按照本章16.6条款延迟开工相关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每更换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向招标人支付50000元违约金,每更换一名安全员须向招标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每更换一名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如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作为履约评价依据之一。2.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岗履职。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到场、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验收以及通知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岗的情形,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无故缺席的,视为缺勤。项目负责人每缺勤一次,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安全员每人缺勤一次,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中标人拒不更换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50000元违约金,且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进行更换,中标人无法更换的,应在14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招标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中标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报送招标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 [ 1.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安排,要求技术状况需要良好。中标人必须满足现场实际施工质量、进度对设备的需求;若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未能满足施工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设备投入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2.中标人用于施工同时使用的机械数目不能少于预算编制中规定的数目,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第 15 页/共 62 页16.6 工期要求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天。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本工程工期为360个日历天,从批准开工日期当天开始计算工期。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 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审批合同时间不计算在内),同时进场做施工前准备工作;签订合同后7 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许可报批资料给招标人;签定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并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中标人应在取得施工许可后2个日历天内申报开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报批资料,由此造成的延期开工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按要求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提供资料及协助报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审批部门容缺受理后,中标人未在承诺时间内补齐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每延期一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2、由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不可抗力(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动、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暴雨等,以及当地气象、地震、卫生等部门规定的防御灾害规定中须停止施工作业的情形,以政府相关部门书面通知为依据)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因中标人原因达不到或不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复工要求造成的工期延期不予以顺延。 3、施工单位因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或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由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但工程造价不予调整。中标人在施工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报告。逾期不提出施工工期延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工期顺延。工程竣工验收后14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工程施工工期最终延期确认,逾期未提出的,招标人和监理人可按已确认的工期顺延资料办理最终延期。 5、延迟开工的五种情形:未能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审批合同时间不计算在内);未能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进场做施工前准备工作;未能在签订合同后7 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许可报批资料给招标人;未能在取得施工许可后2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招标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期间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办理的。 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迟开工的处理:中标人按照每天2000元标准 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反上述情形任意之一,逾期20个日历天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经开展开工准备的费用不予支付,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6、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开工后工程重要节点未能按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时间节点交验的,中标单位应采用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计划。滞后工期占施工工期20%以上30%以下的,视为履约评价不合格,自履约评价不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招标人有权拒绝中标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程招投标活动;延误超过约定重要节点时间30%以上的,视为中标人无法履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要节点为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地下室±0.00封顶,主体封顶,外脚手架拆除,如期间发生合理工期延误的,时间可顺延但不得超出合理延期时间。7、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处理:中标人每延迟一天按照2000元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5%。 8、中标单位申请竣工验收,须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若验收合格,则以建设单位确认的中标单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的日期作为该工程竣工日期,若验收不合格,则以中标单位下次申请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时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9、因招标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其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为准,延迟开工不增加任何费用。 10、招标人将针对中标人不同阶段的延期违约行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分别追究中标单位的违约责任,并将中标人的违约行为作为履约评价的依据。 11、如果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做好人员及机械的安置工作,与之有关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均不得提出索赔,工期相应顺延。因政策性原因或非中标人原因暂停施工的,停工期间不支付工地看护费用、机械设备停滞费用、材料租赁费用、模板折旧费用、人工工资及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施工工期须招标人确认后予以顺延。 12、招标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中标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但工程造价不予调整。13、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20个日历天以上(含20个日历天)不能复工的,履约评价不合格。 14、本工程按照《珠海市斗门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并列入履约评价依据。 ]。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上述执行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标准为准。中标人负责通过所有验评。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2、招标人、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因中标人质量问题发出局部停工的,中标人每次支付5000元违约金;全面停工的,中标人每次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作为履约评价依据之一。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整改无效达两次或以上的,或不配合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相关情况招标人有权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 16 页/共 62 页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上述执行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标准为准。中标人负责通过所有涉及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验评,并负责所有费用。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即清单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铁马栏杆样式须使用招标人指定的样式。 4、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工实名管理费每月按施工进度对应比例支付。5、施工区域及施工配套区域应严格按《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及施工图实施围挡,围挡宣传应参照《珠海市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宣传规范指引(暂行)》设置,施工围挡涉及的隐蔽验收、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执行。施工围挡必须用全新围挡材料,安装前应向招标人、监理报批,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围挡安装完成后及拆除前(含分段安装拆除)投标人需提出申请,由招标人、监理、施工、设计及造价单位五方验收并确认工程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施工围挡费按验收合格的工程时间发生量在结算时一次性计取支付。 6、中标人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相关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发出整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警示牌、标志、警示灯、扬尘防治等措施不足),应积极配合予以整改,拒不整改的视为违约,每次违约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作为履约评价依据之一。 7、中标人需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珠建质〔2021〕50号)规定,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接入和使用,确保项目视频数据接入“珠海市建筑工地环境监控系统”或“珠海市智慧工地综合监管平台”。 ]。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 1、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珠海市现行的材料检测办法执行,需要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附件中已注明技术要求、规格、型号、参考厂家、产地的材料,所列信息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替代材料,但这些替代材料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参考材料的质量。 3、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4、原则上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要求,若确定存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 (1)材料性能和质量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2)需取得招标人同意;(3)不允许调整价格。 5、主要材料及设备可参考招标人推荐的厂家中选择(详见附件《材料设备一览表》),未在推荐的厂家中选择的,材料及品质应不低于该参考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计量,不予支付该部分进度款。 6、主要材料设备的核准程序:材料设备采购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和经确认的施工图对主要材料设备的具体要求(规格、色泽、纹理等),向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样品相关资料,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并同意后,立即对样品相关资料进行封存。进场材料按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材料,中标人不得使用。 7、达不到设计图纸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8、所有材料要提前15天送样给招标人选定,提前订货,由于中标人订货、送样不及时,延误工期,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 1、投标人的主材报价须响应或不低于招标人对主要材料的要求,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 2、未注明的其它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标准合格产品的市场价格自行确定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3、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经监理、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4、经招标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中标人拖延或拒绝执行招标人变更(或指令),中标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及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 17 页/共 62 页16.11 承包风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0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100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一、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项目终止、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二、本招标文件“21.1”其他事项中包含的各类风险; 三、本招标文件“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所包含的风险。 四、以下费用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无论投标人是否填报,结算时不予调整: 1、中标人驻地建设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需要及维持周围交通的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经招标人同意后)及其清运,临时供电设施,临时供水及排污设施(均含报装费、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维修费、拆除费),临时工程设施,招标人及监理施工现场办公场地,施工场地平整,防台风措施,通讯设施(至工程完工止),施工现场地面、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和处理费用,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高压线(杆)、预留沟盖板、各类地下管线、电缆的保护费用,绿化的恢复费用以及合同(范本)文本中所述的中标人应作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2、投标人为完成图纸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因下雨而发生的抽水台班费用和排水费用和本工程相接的道路、出口的顺接费用均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以上工作内容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中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文明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工程费不调整。 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仔细踏勘现场,中标后不调整因场地平整、挖填土方施工过程中的误差及沉降、侧移引起的土石方工程量的变化。 5、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仔细踏勘现场,中标后不调整因非设计变更引起的管沟、沟槽临时支护方式调整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加。 6、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清单内容完成需要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换填等费用)。 7、达到省市有关合格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工程措施费用和设施费用在措施费中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8、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关联工程及周边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网损坏的处理及相关赔偿; 9、处理质量通病而发生的费用; 10、为保证施工进度和场地布置等需要的配合费; 11、施工中所需各类机械设备的进退场等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2、中标单位在施工前需对地下管线进行物探,物探费用由中标单位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并在施工开挖前14天向招标人提供需迁移的地下管线资料且进行保护,由于物探不准确或保护不力引起的地下管线破坏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发现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或矛盾、图纸做法不明确等问题,应5个日历天内报招标人确认处理,不得擅自施工。否则,结算时按不利于中标人原则处理,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4、因周边非招标人建设的其他项目施工引起的措施费、成品保护、施工配合及协调等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后可顺延。 15、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保证居民生活及交通通行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并保证车辆进出顺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自身措施不当引起居民财产损失,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因中标人对临时交通道路通畅保证措施不够或无力导致其他居民、企业投诉的,招标人有权根据投诉情况追究中标相应的违约责任。 16、道路的临时交通组织、文明标语、各种工程管线的施工配合费用,以及行政管理部分的相关收费由投标人在总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相关费用不予调整。17、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运输费用,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18、处理各种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9、因工程本身的施工噪音及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或因施工有关审批手续引起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调整。 20、因施工需要而发生施工现场内外运输道路的维护和修筑(含重新修筑)、沿途所经过的道路的洒水、清扫、保洁以及运输、环保等国家强制性收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施工道路的清洁,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及洒水,由施工造成的污染,必须在当天由中标人清扫干净,否则,招标人有权委托他人清扫,费用在进度款中扣除;如因施工造成市政道路有污泥或污染等违反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的,中标人须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清理现场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所带来的后果及费用。 21、中标人应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对现场施工人员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购买保险,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2、图纸有明确桩长的,桩长按图纸工程量计算。图纸无明确桩长的,桩长暂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算,实际施工不同,按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签名确认的打桩记录按实调整。 五、一个合格的承包商所应预见的各种风险 ]。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第 18 页/共 62 页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其它事项: [ 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无故拒绝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2、关于履约保函的相关要求: (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控股银行或珠海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或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0天; (2)提供履约保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需保证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有效,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原保函失效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续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支付进度款,直至中标人完成续保手续,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4)履约保函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范本(详见附件3),如未按范本格式提供担保的,中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应含有“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担保方在收到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的条款,且履约担保的其他条款不得存在与上述条款矛盾及其他限制支付条件的条款。如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函,视为履约保函无效,由此造成的合同无法签订及视为放弃中标等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退保约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履约保函有限期满后30天内(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 (2)提交现金履约担保的,完成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50%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可任选以上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5、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 1、所有的有效设计变更(指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确认)、工程签证(指经招标人同意,监理单位确认)和清单工程量误差(含漏项)、特征描述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引起累计调整的增减价款在中标价±1%(含 1%)以内的结算时不予调整,结算时只调整超出± 1%部分。 2、中标人必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误差(含漏项)的核对,若存在清单工程量误差,或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内容不一致需要调整造价的情况,中标人必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书面报请招标人确认,逾期,结算时工程量清单误差(含漏项)引起的造价增加不予调整。中标人需按实申报上述内容,如中标人申报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含漏项)造价核减率超过5%,扣减超出部分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造价核减率=|(中标人申报的金额-经造价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中标人申报的金额X100% 3、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项目终止、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4、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材料价格上涨[>5 ] %或材料价格下降[>5]%时,对符合本条款中规定的主要材料,按本条款规定调整超过的部分。凡未列材料,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造价变化而调整。(1)施工期内,主要材料(包含钢材、工程用砂、碎石、水泥、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沥青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管桩、砂浆、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砌块、给排水管材)及人工在结算时依据施工期间当月《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上述主要材料及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逐月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附录A.2.3条第1~3款规定原则进行调差,凡当月《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不予调差。(2)除上述主要材料外的所有其他材料及其相关费用不因市场价格波动、造价管理机构或政策变化引起的造价调整而调整。(3)如因中标单位原因最终竣工时间迟于(经批准的延期除外)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超期所发生的人工、材料遇价格上涨时不予调差,遇价格下跌时按上述原则调差。(4)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上述主要材料符合本条相关调差规定的,按本条相关规定调差。(5)满足材料调差规定的,调差的计价原则为调差后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及支付,不予下浮。 5、《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附录A.2.3条中的基准单价为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所采用的材料单价,涨跌幅度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附录A.2.3条第1~3款的规定计算。 6、中标人按月申报施工进度,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填报须以工程量清单格式申报,必须能准确反映当月完成工程量所含的人工、上述主要材料用量,便于工程造价审核;中标人当月未申报进度款的,亦需在招标人项目综合管控平台申报当月完成工程量,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期间涉及材料价调差时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申请进度款时,按申请进度款月份至上一次申请进度款月份(不含上一次申请进度款月份)之间的有利于招标人的信息价进行调差。 ]。第 19 页/共 62 页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不均衡报价除外)。2、本项目所有招标工程量清单不接受投标人不均衡报价,投标单位清单报价不得高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单价,如果投标单位清单报价高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单价,进度款和结算支付时,一律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单价×中标费率计算支付。 3、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未列材料价格应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四方共同书面确认,且不予调差。 4、中标降幅计算式中的不可竞争费即暂列金额。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以及机械进出场费不予调整,其余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增减,根据16.14、16.15条规定计算 6、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内容不一致,影响工程造价,需调整综合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 ]。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 ]。进度款: 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 %(含本数)。结算款: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80 ]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97 ] %。保修金: [ 结算价的3%作为该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招标人组织保修质量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保修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扣除应扣款项后退回给中标单位,不计息。因中标人原因未移交管养的,缺陷责任期顺延至移交完成,移交完成后退回保证金。 ]。其它事项: [ 1、进度款:招标人按照每月审核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前进度款总额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75%,经招标人同意的特殊情况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后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中标人须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逾期未递交资料,按照每天1000元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结算;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资料,经招标人书面督促,仍拒绝配合的,招标人有权按有利于招标人原则单方面办理结算,中标人不得有异议。结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作为履约评价依据之一。 3、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90日内完成核实并报送区投审中心审核等相关工作,工程竣工结算以投审中心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完成后,中标人一个月内向招标人申请支付结算款,并提供完整施工结算款资料,招标人于收到上述申请及资料后一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支付手续。 4、工资专户:本工程工资专户占进度款比例为20%,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中标人应当予以配合,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工资专户实行分账管理制度,中标单位需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5、验收后的中标人需配合完成工程的移交管养,并对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处理。如中标人拒不配合进行移交管养或质量问题处理,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费用在其质量保证金中留除,如质量保证金不足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6.中标人申请付款需按招标人及财政部门要求提交付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已完成的分部分项验收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因资料不齐全导致无法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所有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支付和退还均不计利息。 8、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及保修期验收滞后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7.签订合同17.1 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10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第 20 页/共 62 页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无效的,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招标人重新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或招标人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被废除中标的中标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9.2废除中标或取消预中标资格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或中标公示期间因异议、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进入定标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进入定标环节剩余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13项规定执行。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若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均被废除中标或放弃中标,则重新组织招标]。20.附件列表20.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1 ]份,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1 ]份,附件编号:[ ]。招标工程量清单[ 1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说明内容: [ 1、入围评标环节、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情形,导致重新定标的,该投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施工图纸、地质资料,中标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的理由要求增加费用及拖延工期。 3、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如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因中标人责任未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则以招标人发出《催领中标通知书的通知》(附件2)的日期视作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并自《催领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发出之日起至中标人实际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间止,按中标价的1‰/天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中标人自招标人《催领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发出之日起超过20个日历天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4、中标人拒收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则按《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工程竣工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做好清场退出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6、中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招标人免于遭受因此产生的诉讼或追索。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遭受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追索,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经济纠纷、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将等同金额的工程款扣留直至上述问题解决,同时有权直接将上述款项在工程款中进行等额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或在履约担保中扣除。 7、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签证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生效。 9、根据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第 21 页/共 62 页21.1 说明事项资项目进行审计的,其审计结果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有关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若出现超付,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退款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无条件退还超付部分的款项。如不退还,招标人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并视为履约不合格。 10、本工程的所有检测试验费用(不含桩基检查费、防雷检测费、白蚁防治费、周边环境监测费、变型监测费、公共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费、绿色建筑咨询费,但工程量清单中已考虑并计取的费用除外,不论是否足够)均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少报或漏报,结算时均不予调整。其中,非政府指定机构实施的检测、试验应由招标人委托。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重复发生的检测试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消防设施检查费、通信设施验收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 11、如因本工程施工对地下管线、电缆等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调整。 12、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风险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13、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14、工程款支付前需提供在斗门区相关完税凭证,否则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15、如因中标人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的原因不能办理施工报建、费用支付等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影响报建导致的违约责任见本招标文件16.6约定。 16、绿化种植,在耕翻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必须换合格土。换土后应压实,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换土厚度达到草地、地被、灌木及乔木种植所需的最低土厚要求,费用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 17、永久性供水、供电接驳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人负责完成永久供水、供电的接驳并承担相关费用。 18、图纸上或政策上要求的由招标人开展的监测,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中标人不得提出索赔。 19、土石方回填施工:回填料应该选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要求的土石料进行回填,禁止采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淤泥等作为回填材料。 20、外购土方招标人不提供土源,由中标人自行依法解决。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土的运距等因素,中标后不因运距或其他因素调整;土石方余渣(含清表、淤泥等)外运费用已包含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运距、工程量增加或其他因素调整。 21、工程砂石余渣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置。如该项目的砂石余渣开挖后运输堆放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指定地点范围内的现场平整、机械翻挖等由中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费用不调整。 22、中标人未按图纸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支付20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每次支付50000元违约金。 23、中标人(含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4、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通过招标人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审核进度款,否则不予支付。 25、投标人需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及查看勘察资料等,对于孤石及土方的翻挖、引孔、回填等产生的费用,除施工图、预算已考虑并计取的费用外(不论是否足够)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后不予调整。2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材料款的行为;经招标人督促不予以处理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将等同金额的工程进度款扣留直至问题解决;如有中标人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或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招标人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招标人支付款项,招标人有权直接将所支付款项及所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从工程款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人上访或到公共场所集会闹事,且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处理完毕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支付合同价款1‰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发出履约不合格评价,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中标人不良诚信记录。如上述情况影响施工的开展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7、中标单位应在开工前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在工地配备实名制管理所有设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28、中标人需积极配合招标人信息化管理要求并将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及时报送招标人。如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施工过程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拨付进度款。 29、中标人应及时完善施工技术资料及施工过程管理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在竣工验收后14个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工程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至少二套原件(含声像文件、电子文件及完整的竣工图4套),且作为履约评价依据之一。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竣工备案延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30、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工程保修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工程保修义务,接到招标人保修通知后7天内返场履行保修义务,因中标人原因,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返场、或反复维修(两次以上)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若工程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就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拒绝赔偿的,视为履约评价不合格,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行政处罚。 31、执行《珠海市斗门区住建行业“不受欢迎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斗住建〔2019〕176号),施工企业存在管理办法内任一情形的,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采取惩戒措施。 32、履约评价:招标人对中标人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资料管理及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结算、保修等多方面进行履约评价,履约不合格评价的,招标人对中标人限制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工程招投标,限制期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问题、严重拖延工期、欠薪等方面问题被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按实际损失向 中标人追偿。 33、新、旧排水管道接驳、改建,应注意管道通风,确保沼气浓度在安全范围施工。同时应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设备及防毒面具等安全设施,确保人身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 34、中标人需做好交通疏导。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因施工噪音以及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或因中标人原因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引起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负责相关费用。 35、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因本工程施工所需涉及到的地上地下的物料、各类管线及所有设施设备等的保护、加固、施工配合、修补、接驳等所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无论发生与否费用不予调整,工期调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36、经招标人同意,因工作需要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评审、专题研究、考察、专家咨询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7、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如该项目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暗挖等危大工程,中标人应对危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报监理、招标人及质量安全主管第 22 页/共 62 页部门审核,并按照审核后的专项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减,且招标人有权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8、因中标人原因暂停施工,经招标人发出恢复施工的指令后,中标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恢复施工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剩余的工程款不予支付,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代理的损失。 39、本地区为台风多发区,施工过程中及暴雨期应做好管沟临时排水措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排水作业,并注意施工降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雨季须做好管沟内的排水措施及坡顶地面截水措施,相关费用应在总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台风损失投标单位无论是否填报均认为已考虑,中标后不能向招标人进行费用索赔,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后可顺延。 40、由于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受到政府财政制度和政府监督相关制度的约束,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任何违反政府行政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与中标人及其代理人所签订的增加工程造价或损害政府利益的行为(如:工程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洽商和工程延期等),均属无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1、中标人因其承建的其他项目原因导致本项目停工的,每次支付20000元作为违约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2、为科学有序做好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标人须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办质函〔2020〕489号)实施。 43、需现场核实确认隐蔽工程量的相关工程变更或签证,需在隐蔽前报监理单位及招标人现场确认,并做好相关影像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该部分费用。 44、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保证不影响业主单位正常使用及交通通行安全,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配合招标人及使用方的安排,保证车辆进出顺畅。中标人的施工及生活区域应与业主单位进行封闭隔离,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5、在合同范围内若因设备安装等相关工程的预埋管线、预埋件(孔)等因位置和走向变化及因水电、设备等其他安装交叉作业引起的位置及路径变化而引起有关工程量的变化,费用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1.本招标文件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若因招投标、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 ]。21.2 ; ;:第 23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五)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需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保函/保单扫描件;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或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与参与签到人员一致。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3 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内地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5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近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缴费单位需为投标人)和身份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仅适用于港澳专业人士。 1.证书和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资格函件项目负责人需与开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一致。 3.近三个月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前一个月计算(2022年3月,4月,5月)。6 安全生产许可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第 24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须在有效期内。9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10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1 其它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5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备注1 特征码检查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和软件狗号非空白且唯一。 囗合格 囗不合格由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审2 符合性检查1.工程量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一致2.工程量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3.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一致4.工程量清单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一致6.没有出现漏项、增项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由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审3 一致性检查1.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2.分部分项合计=全部清单的合价; 3.单位工程总价=分部分项 措施项目 其它项目 税金; 4.工程项目总价=全部单位工程总价 其它费用; 5.投标书税金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税金费率; 6.投标书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7.投标书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 8.投标书计日工数量=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囗合格 囗不合格由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审4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X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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