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

保标招标 > 道路清扫 > 招标信息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

· 2024-07-19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html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高铁南片区。
2.3建设规模: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金沙江大道东侧,紧临M0启动区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80亩,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景观面积约3.2万平方米,拟建设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等。(具体数据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为准)。
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为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场内高压线保护;沿金沙江南路侧红线搭设5米高围挡(含喷淋和警示灯等);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5.2投标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
2.5.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2.5.4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5.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000:00 至 2024-07-25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909:00。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高铁南片区。
2.3建设规模: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金沙江大道东侧,紧临M0启动区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80亩,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景观面积约3.2万平方米,拟建设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等。(具体数据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为准)。
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为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场内高压线保护;沿金沙江南路侧红线搭设5米高围挡(含喷淋和警示灯等);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5.2投标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
2.5.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2.5.4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5.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000:00 至 2024-07-25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909:00。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文章推荐:

[滦州市][采购/资审公告]2024年滦州市城区环卫管理和绿化养护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定兴县2021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色国贸谦比希铜冶炼项目道路清扫车底盘配件询价公告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