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永春县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南岸路段)):
废标理由: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达法定数量,依法废标。
采购包2(永春县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北岸路段)):
废标理由: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达法定数量,依法废标。
采购包1(永春县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南岸路段)):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包2(永春县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北岸路段)):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冯玉明、黄荣安 |
评审专家: | 马国祥、杨建林、颜彬彬、许昭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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