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5日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绵阳市科技城新区西片区7号地块(76.03亩)建筑用地下砂石原料,预估数量309000m³,标的起拍价64.97元/m³,竞买保证金400万元。标的拍卖成交价含4.5%的资源税及3%的增值税。
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现状为尚未开挖状态,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开挖。标的结算数量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实际移交数量按车辆测量容积乘以车数计算。
特别说明:
1.标的结算数量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成交价款实行多退少补,佣金按本公告预估数量计算不多退少补。
2.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标的品质等情况,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数量、品质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按本次《竞买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科技城新区砂石资源拍卖项目合同》(以下简称《砂石资源拍卖项目合同》),并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绵阳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科创园支行;账号:129376972533 )足额付清标的预付成交价款(预付成交价款=成交价×预估数量)、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为预付成交价款的10%)。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0日内完成标的提取,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所有权。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范围进行施工、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砂石资源,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砂石资源拍卖项目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拍卖人不退还拍卖佣金,其余款项由委托人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5.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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