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阶段)土石方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阶段)土石方施工 2.2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宜飞路与宜屏快速路交叉处。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对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进行征地拆迁,该项目拆迁区面积3063亩,全部为集体土地;拆迁建筑面积 281860㎡,全部为住宅建筑面积;集体土地1633 户,共4731人。建设安置房建筑面积为213300㎡,占地面积为128亩。安置房建设总套数约1785套,新建道路共4条,长度共计约1.88km,面积共计约54900㎡,为安置房小区红线范围内配套道路。本次招标项目占地约71.05亩,总建筑面积约15.4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3900万元),具体用地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计划工期: 70日历天。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5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的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施工内容: 2.7.1土石方工程开挖、土石方回填及分层碾压、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大门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以及后期需搭设的临时施工围挡(须达到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要求)等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7.2中标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 2.7.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2.7.4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7.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7.6因本项目涉及地面附着物搬迁,存在分期施工的可能,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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