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涪陵高新区2024-2027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卫生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FLQ24C00080 采购执行编号:JL-FW-2024-0019
项目名称:涪陵高新区2024-2027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卫生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150,882.18元
最高限价:60,150,882.16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包1:涪陵高新区2024-2027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卫生管理服务(一标段) | 30,676,980.91元 | 1 | 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包2:涪陵高新区2024-2027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卫生管理服务(二标段) | 29,473,901.25元 | 1 | 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具体以合同内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履约情况进行合同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经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行政许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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