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安阳县(示范区)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4-24 | ||||||||||||||
2、项目名称: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安阳县(示范区)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574,800.00元 | ||||||||||||||
最高限价:22574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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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 (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含人行道(含果皮箱清洗)、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安阳县(示范区)的已移交面积合计约 28.85 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 6 条,面积约 14.33 万平方米;二级道路 5 条,面积约 14.52 万平方米; (2) 2024 年度安阳县(示范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20 吨/日; (3)本次安阳县(示范区)移交公厕共 9 座,垃圾中转站 8 座。本项目旨在将示范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及公厕、垃圾中转站运营投入市场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2 项目地点:安阳县(示范区) | ||||||||||||||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3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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