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泉江水库土方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泉江水库土方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泉江水库土方工程专业分包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限抚州地区注册企业投标。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暂定) | 控制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炮头破碎石方 | 挖一般石方(该子项示为预防性列示,并挖、装、运、卸、弃石方。若不存在需要炮头破碎石方均按挖方单价结算) | m3 | 10000 | 15 | 150000 |
2 | 挖方 | 运输便道修建及拆除、道路清理、场地清理,砍挖树根、清理表土,并挖、装、运、卸、弃土方及其他任何非适用材料,其中本子目单价包含2公里弃方运距 | m3 | 140000 | 5 | 700000 |
3 | 坝体填筑及其他土方填筑 | 坝体填筑及其他土方填筑,填筑质量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m3 | 1000 | 3.5 | 3500 |
4 | 弃土场整平 | 推平、整平土方 | m3 | 150000 | 1 | 150000 |
5 | 余方弃置(超远运距,超出2公里以外的运距) | 该子项示为预防性列示,超过2公里以外的额外运距,每方每公里1元,超远运距不取整按实际超远运距结算,单价同比下浮)(该子目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实际超出2公里外运距据实结算,若不存在超远运距则该子目不予计量) | m3/km | 150000 | 1 | 150000 |
招标总控制价暂定(元): | 1153500 |
1、以上控制单价为全费用控制单价,含税(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械费、含人工费、含挖、填、运(运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含装卸车、含破碎岩石、含弃土场整平、含余方弃置、含运输便道修建及拆除、含道路清理、含降尘措施、企业管理费、利润等一系列所有费用(即包干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中标单位需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工程的工程量和运距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和运距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3、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4、本次工程属于新建水库扩容清淤,可能存在大量淤泥开挖弃置,包含较多不可预见费用。本工程任何不可预见及清单外费用均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不予额外计价。各投标单位需谨慎报价。
5、弃土场水土流失、塌方等一切原因导致任何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工期:暂定45天。
四、质量要求
1、本项目属于公路一级标准并列入国省道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清单内,系江西省国省道改建重点投资项目,整体安全质量进度形象要求高于一级公路建设标准。
2、若清单描述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可参考图纸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要求施工。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等文件要求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1)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2万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22 2393 5440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936004010008937777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tb.jxfz.gov.cn)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下午17时前。
6.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6.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七、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报价单(详见附件1-报价单,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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