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土石方运输服务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土石方运输服务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土石方运输服务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暂定) | 控制单价 (元/m3/km)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土石方运输 | 运距暂定15km,运距据实结算。 | m3 | 200000 | 1.5 | 4500000 | 只允许标载,不允许超载。 |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元) | 4500000 | / |
1、以上控制单价含税(9%的增值税发票)、含机械进出场费、机械台班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人工费、运(运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卸(卸至招标人指定区域)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工程的工程量和运距为暂定量。结算时,石方方量按照车辆实际所载石方数*0.8系数计量,土方方量按照车辆实际所载土方数*0.85系数计量,运距按实际测量值取一位小数,运距不计起步价。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3、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4500000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4、中标单位运输车辆需配置倒车影像和倒车警报。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合法运营,车辆运输过程中只允许标载,不允许超载。
三、工期
1、服务期限满一年(从签订合同日起开始计算)或达到合同总金额则合同终止,运输服务的时间和实际发生服务费用以先到达为准。
四、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次月支付工程款,整体项目完成运输后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1)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022 2393 5440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936004010008937777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tb.jxfz.gov.cn)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7时前。
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六、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8、有效车辆道路运输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并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八、公示
1、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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