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招标公告
一、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东部地区)PPP项目G102北京至抚远公路施工桩号K1938+493-K1970+000(年报桩号K1936+357-K1967+864)二级公路31.507公里的2026-2028年度公路养护,招标人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邀请和欢迎有能力、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二、养护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东部地区)PPP项目G102北京至抚远公路实际施工桩号K1938+493-K1970+000(年报桩号K1936+357-K1967+864)二级公路养护;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
3、项目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三年,合同经年终考核后每年续签;
4、养护里程:31.507公里;
5、投标履约、付款方式;
5.1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报价单位于收到招标公告后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文件及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其他单位10个工作日后无息返回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不续约前提下,投标报价确认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养护质量合格,无任何遗留问题,同时提供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5.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全年费用(除0.2万元/公里交安设施、标识标牌费用外)按季度拨款,第一至第四季度拨款比例分别为35%、15%、15%、35%。交安设施、标识标牌费用在合同到期沿线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4合同授予:招标人邀请投标报价前三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商务谈判。双方对公路养护报价文件的一些主要条款及事项进行共同确认。在其他方面都满足的情况下,经招标领导小组认真评审,选取一名合理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5.5合同签定:投标确认单位接到投标确认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视中标单位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返回。
5.6招标人账户:
名称(甲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甲方):91233000702854799K;
注册地址(甲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9号;
电话(甲方):0451-87715507;
开户银行(甲方):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甲方):23001866751050000969。
三、投标内容及标准
1、执行标准
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公路养护,要求有相应资质,养护工作执行现行《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黑龙江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普通国省道养护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稿),以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黑龙江省国道东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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