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新家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原岚城乡、澳前镇)环卫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THFGS-2025-Z03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原岚城乡、澳前镇)环卫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劳务分包,该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平潭新家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原岚城乡、澳前镇)环卫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劳务分包(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邀请已入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环卫保洁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参与投标,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黑名单认定以招标人为准。
4.2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证件:
①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②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②(开标时间之日起算的)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无失信及违法记录。
5.评审定标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投标人可前往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ptyg.enjoy5191.com/home)查询该项目招标公告,并下载报名表。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17日18时整至2025年11月19日18时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愿参加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的邮箱(招标人邮箱pthfgs@qq.com。)发送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未在规定时间前发送投标报名表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6.2招标人在2025年11月17日18时整至2025年11月19日18时整前,根据意向投标人的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有意愿参加的投标人(递交报名表的)发送招标文件,有意愿参加的投标人(递交报名表的)未收到招标人发送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时,须及时告知招标人,若因服务器、网络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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