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2026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DZZ(2025)-325号
项目名称:旬邑县2026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96,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邑县2026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一体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96,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清扫服务 | 旬邑县2026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一体化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96,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2026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一体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2026年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一体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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