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
皇姑区人民法院建筑面积 19010平方米,地上 11 层,地下 2 层,执行局办公楼 6 层。配套设施有办公室、会议室、法庭、中央空调、地下车库、变电所、通讯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收发室及门岗。所需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会议服务工作;洗衣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物业管辖范围内日常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养护工作;负责提供安全保卫、24 小时值班值宿、
监控服务等,共计:30人。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付款方式:每月付款。
服务地点:皇姑区人民法院。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管理目标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综合服务保障有力。
3、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
4、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
5、安全保卫及监控无事故。
6、能圆滿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7、协助当事人复印卷宗。
三、职责要求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人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投标方需在物业服务工作中,针对工程维运保障工作、安全保卫及监控工作、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及科技化手段来保障物业后勤服务工作。
四、职责范围、人数、人员要求及管理要求
(一)项目管理与综合会议服务
1、人数:共3人。其中:物业经理1人;项目主管1人;会议服务员1人。
2、职责范围: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车库管理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内部会议接待服务及各种活动的礼仪保障工作;负责会议室饮用水、水果器具的清洗消毒和会场布置工作;负责院内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协助当事人复印卷宗。
3、人员要求:
物业经理: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50 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沟通能力。
项目主管:男女不限,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45周岁以下。
会议服务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35周岁以下,1.60 米以上,五官端正,性格外向,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管理标准:
(1)会务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报刊信件收发无差错。
(5)甲方对物业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二)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
1、人数:共12人,其中:室内保洁11人(主楼9人、执行局办公楼2人),外围保洁员1人。
2、职责范围:负责办公室、楼层、楼道、电梯、洗手间、活动室、会议室、庭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物品清洁;负责会议室、门前、大厅、庭院的管理,负责垃圾清运等工作。
3、人员要求:
保洁人员男女不限。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身体健康。
4、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4)楼宇外围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5)冬季除雪服务
做好本物业区域内冬季除雪工作。及时清除各场所及通道积雪,并做好防滑工作。雪停后必须保证区域内各场所及通道无积雪。雪停24小时内院内积雪全部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积雪清除过程中不得堵塞下水道、排水井盖、输变电通信等井盖。
(三)工程维运、保养工作
1、人数:共7人。其中:工程部长1人,维修工6人。
2、职责范围:(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大楼变电所、空调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
(2)给排水系统的监护运行保养维修及节能控制工作。
(3)生活用水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
(4)消防设备系统运行的维护管理工作。
(5)庭院、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维修及小型工程工作。
(6)日常维修维护。
3、人员要求
工程部长: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查验设备基础知识,有政府机关设备运行管理经验,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上岗前核验)。
维修工: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3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3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上岗前核验),能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1年以上设备运行管理维修经验。
4、管理标准:
(1)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设备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4)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5)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6)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7)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浸泡。
(8)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9)制订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四)秩序维护及监控服务工作
1、人数:共8人。其中:秩序维护队长 1 人,秩序维护员 7人(白班秩序维护员5人,夜班秩序维护员2人)。
2、职责范围:
(1)全年无治安案件发生;办公楼及院落的治安巡逻、消防、报警、安防监控等服务;
24 小时不间断巡护服务;
(2)负责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工作;负责大楼外围警卫工作;
(3)负责确保大楼院内、外交通顺畅;负责大楼各楼面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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