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什川镇人居环境清扫设施配套项目
皋兰县什川镇人居环境清扫设施配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易招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12月0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G-CS-2025-006
项目名称:皋兰县什川镇人居环境清扫设施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56万元
最高限价:56万元
采购需求:皋兰县什川镇人居环境清扫设施采购,包含滚扫式多功能道路清扫车3辆,滚扫式单挂桶清扫车6辆,纯吸式双挂桶清扫车3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 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文及财库【2022】19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若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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