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城市管家服务特许经营项目一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DSQT2023116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城市管家服务特许经营项目一包(二次)
三、 中标( 成交 ) 信息:
供应商名称:粤丰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 2 号粤丰大厦办公楼 2401A
中标 金额: 7179.00 万元 /年(特许经营期限:25年;总费用:1794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城市管家服务特许经营项目一包(二次) 服务范围:砀山县主城区、高铁新区、经济开发区包含主次干道及人行道、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含转运站管养)、公厕保洁、绿化管养等工作;下辖 13 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等工作。 服务要求:砀山县城市管家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特许经营期限: 25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继兰 (组长)、 张桂生 、 张一辉 、 汪晓玲、屠万林、田家坤、查正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包 29.9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南路与鞋城八路交叉口九城包装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联系方式:1755576596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砀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办公楼 4 楼
联系方式: 孟工 17555765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磬云南路与鞋城八路交叉口九城包装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 孟工 17555765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工
电 话: 175557659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内容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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