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12-511599-04-01-412629】FGQB-02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宜宾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2.2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 SC-F-03-01(a)、SC-F-03-01(b)地块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6516平方米(约114.77亩),总建筑面积约22.47万平方米,其中场平土石方工程大开挖总挖方量约134511m³,总填方量约13m³。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范围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2.4计划工期:约120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发节奏、开发时间,具体开发节奏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5招标范围:2.5.1场平土石方大开挖外运、场内场平土石方回填、借(买)建渣回填及与场平土石方有关的零星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以现场实际工作需要为准。2.5.2施工范围内项目清表及二次青苗补偿;2.5.3施工现场围挡喷淋系统、夜间警示灯及相应标识标牌(不含施工围挡)、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大门两侧围栏、裸土覆盖、场地内施工临时道路(满足相关绿色工地创建相关要求<如需>)等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的零星工程施工;2.5.4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在项目的场平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要协调好村民及相邻单位,防止出现村民及相邻单位干扰或阻挠项目施工的现象,工程进场前以及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所有与场平土石方工程相关的外部关系协调事宜。2.5.5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单位、地勘等施工单位工作(后续进场单位或其他的单位需求产生费用的由需求方自行承担)。2.5.6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5.7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照合法有效 。3.1.2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土石方工程量在8万m³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若合同金额或工程量不能明确体现的,可提供相关业主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段名称:宜宾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
标段编号:LGQFJ2024010006001
标段名称:宜宾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
附件: (招标)土石方招标文件20240130.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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