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 SC-F-03-01(a) 、 SC-F-03-01(b) 地块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 ) 以 川投资备【 2312-511599-04-01-412629 】 FGQB-02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
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宾三江新区 SC-F-03-01(a) 、 SC-F-03-01(b) 地块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 SC-F-03-01 ( a )、 SC-F-03-01 ( b )地块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76516 平方米(约 114.77 亩),总建筑面积约 22.47 万平方米,其中场平土石方工程大开挖总挖方量约
134511m³ ,总填方量约 13m³ 。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范围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
2.4 计划工期:约 120 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发节奏、开发时间,具体开发节奏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 场平土石方大开挖外运、场内场平土石方回填、借(买)建渣回填及与场平土石方有关的零星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以现场实际工作需要
为准。
2.5.2 施工范围内项目清表及二次青苗补偿;
2.5.3 施工现场围挡喷淋系统、夜间警示灯及相应标识标牌(不含施工围挡)、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大门两侧围栏、裸土覆盖、场地内
施工临时道路(满足相关绿色工地创建相关要求 < 如需 > )等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的零星工程施工;
2.5.4 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
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在项目的场平土
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要协调好村民及相邻单位,防止出现村民及相邻单位干扰或阻挠项目施工的现象 , 工程进场前以及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
所有与场平土石方工程相关的外部关系协调事宜。
2.5.5 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单位、地勘等施工单位工作(后续进场单位或其他的单位需求产生费用的由需求方自行承担)。
2.5.6 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5.7 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照合法有效 。
3.1.2 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 1 至 3 个)个类似
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单个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或合同土石方工程量在 8 万 m³ 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若合同金额或工程量不能明确体
现的,可提供相关业主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 注册专业 ) (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
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 具体数量 ) 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31 00:00 至 2024-02-04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ibin.gov.cn/ ),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
格式为 *.ZBJ 、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 *.ZBS 、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进入 网上投标 - 缴纳技术服务费 页面 —— 选择
项目标段 —— 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 —— 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 网上投标 - 缴纳技术服务费 ,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 网上投标 - 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 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3 09:00 。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 确认并签名 后确认上传,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
执 。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文章推荐:
宜宾三江新区sc-f-03-01(a)、sc-f-03-01(b)地块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