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汉山景区石台阶登山步道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汉山景区石台阶登山步道修复工程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灵宝市汉山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汉山景区石台阶登山步道修复工程;
2 、项目编号: THZB(SMX)-2024-012 ;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概况: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景区内的道路清扫,金顶塌方清理、回填夯实,金顶广场修复,台阶塌陷修复,栏杆,蹬道,清理路上周边木材,挖淤泥、流沙,玉龙潭石梯扫落叶,重描文化字迹,石台阶塌陷修复,道路沿途倒塌树木清理,铁栏杆损毁部分修复,水泥仿生栏杆,杂物、塌方清理,玉龙潭石台阶水毁,砌筑,挡墙安砌侧(平、圆)石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7 、工期: 60 日历天;
8 、预算金额: 663499.15 元;
9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从事本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本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 );
2 、供应商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关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
4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
5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
6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
7 、供应商需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
8 、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125 号 ) 和豫财购【 2016 】 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或打印页),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或打印页)需显示查询时间 ( 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前 )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2 );
10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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