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水泥包装发运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3个包件:
包件1:承担招标人水泥包装、插袋、接包、装车,包装袋卸车、码堆、领用,水泥托盘装车、码盘以及包装栈台和作业区内、厂区道路以及停车场的卫生保洁等业务。
包件2:承担招标人包装水泥袋装上船发货;包装水泥袋装插袋、接包、码堆、转堆、装车、袋重抽检、调整、喷码检查和包装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卫生保洁、包装区域各楼层卫生清理;水泥包装袋出入库及转运站卫生清理;码头平台、道路清扫。
包件3:承担招标人原燃材料到港船只的卸船清仓工作。
劳务合同期限为3年(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招标人年装车量200万吨、船装量20万吨左右、原燃材料卸船清仓60万吨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 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劳务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
3.3 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投标人有水泥装车劳务从业经历并可提供在执行劳务合同复印件的,亦可视为资格有效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7日至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100元)。投标人须在2025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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