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型 | 装货站 | 卸货站 | 交易数量(吨) | 拦标价 |
运力>物流站点>物流卸货站 | 西来峰公司小煤台 | 西来峰公司汽车卸煤沟 | 25000.00 | **** |
运输方式 | ||||
汽运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
25000.00 | 25000.00 | 无保证金 | 0.00 | -- |
交货日期起止时间 | 合同需方 | 其他信息* | ||
2025-01-08 ~ 2025-03-09 | 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 | 查看 1单价、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1合同单价为含税价(含9%增值税),合同期内不论市场如何变化,单价不作调整。 1.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以西来峰公司过磅计量实际吨数进行统计结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延后至工作日。),乙方以甲方出具的结算单为准,乙方核对> 1.3支付方式:以现金或承兑的方式支付,拦标价为含税价。 2数量验收 2.1数量验收:数量以西来峰公司发电运行部出具的拉运明细量为准。 data-title=结算付款方式说明>结算付款方式说明运输要求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轨迹定位系统(基于北斗定位监测系统),须按照甲方要求将车辆信息全部上传至国能内蒙古公司燃料物流链智慧管控系统(该系统正在建设,建成后执行),如发现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轨迹定位系统或未上传至国能内蒙古公司燃料物流链智慧管控系统,扣减乙方2000 元/车·次的违约保证金,并禁止该车辆拉运;未上铅封考核500元/辆。同时乙方每日将承运车辆运行轨迹图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如乙方不提供运输轨迹图将不予结算。 2.乙方在承运过程中严禁卸煤、换煤、偷盗、串点拉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有损甲方利益的事件,一经发现乙方照价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扣除乙方本次投标保证金及这批货物累计未结算运费,将乙方列入甲方黑名单,终身不予合作,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承运过程中严禁加水,一经发现乙方在运输途中加水,与发货方水分差异较大,扣减乙方10000元保证金,并取消该车运输资格。 4.乙方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甲方上报运输车辆的数量及车牌号,并经确认后,由甲方上传至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磅房。不经确认的车辆一律不予过磅,遇特殊情况,乙方要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车辆的管理服从甲方公司的相关规定。 5.乙方车辆在甲方过磅或在煤场作业期间,不允许以给轮胎降温为由放水。一经发现放水车辆,扣减乙方5000 元/车·次违约保证金,并取消该车运输资格。 6.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所属车辆入厂后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依次排队过磅,不得抢道插队,若因此造成堵车,扣减乙方500 元/车·次违约保证金;乙方运输车辆过磅后应按甲方安排的线路行驶、卸煤,如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卸煤,扣减乙方1000 元/车·次的违约保证金。 7.乙方车辆在甲方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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