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https://ggzyjy.nan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南示招标采购-2025-13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706,700.00元 | ||||||||||
最高限价:14706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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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内容:南阳市示范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满一年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5.5、项目地点:南阳市示范区(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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